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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王沒有黃牛吧!!! 

 支付命令從頭到尾教你怎麼寫,

沒有要用的人會覺得幹嘛寫一大堆廢話,

有要用到的人就知道合約王有多麼用心寫得多辛苦了!(擦汗)

因為這樣你就不用再上網亂找、亂發問、亂參考!!

最重要的是,要自己寫,不要請合約王幫你寫,因為要錢唷$$$$$$$$$!!!!!乖~~

 

(請先至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1.asp下載第71號書狀從上到下對照著看)

 要開始囉,客倌看仔細了…

1.案號承辦股別:不用寫!因為不用知道分案給哪位大人啊!

2.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請寫上對方欠你多少錢(寫本金!不要先加上利息哦!)

3.聲請人:就是借據上的出借人、或是支票上的受款人或執票人,就是債權人啦!

4.債務人:當然就是欠你錢的那個傢伙或哪間該死的公司囉!

5.聲請人和債務人右邊那一堆個人資料:你至少要填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我會建議留電話啦,因為有時書記官要請你補正簡單的資料會直接打給你再請你傳真過去!這樣就省去你寶貴的時間啦…

6.第二張請求標的(一)部分:OOO就填入第一張「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上的金額,沒有約定幾時還錢,就照「本件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沒有約定利息就請照法律規定的 5%填入吧);有約定還錢日期就填入約定還錢那天的日期(民國000年00月00日)即可!!

7.請求標的(二)的部分:是固定寫法,意思是說你花支付命令聲請費500元到時候要由對方支付,所以不要動它。

8.請求原因及事實(一):通常就是大家最頭痛的地方,以借款為例,最重要的:

(1)填入對方借款的日期(不確定的話可寫八月上旬、中旬、下旬啦),

(2)有沒有單據(對方的借據啦!擔保的支票或本票啦!),

(3)有沒有約定還款的日期。(沒有的話要先發存證信函訂至少一個月的還款日   催告對方返還)

以上看起來烙烙長,但寫法就如下這麼簡單:

緣債務人於民國○○年(以下同) ○月○日,向債權人進行借款,金額共計新台幣○○○元整,雙方並約定以○月○日為清償日,有債務人簽署之「借款契約書」(附件)可稽。詎料債務人於上述還款期限屆至後,未依約定返還借款金額,迭經債權人催告,藉詞推託、拒不付款

9.請求原因及事實(二):不要動它。

10.最後「此致  臺灣○○地方法院公鑒」:○○基本上就填入對方住所(若債務人是個人)或到登記地址(若債務人是公司)的管轄法院就好了。

11.證物名稱及件數:就是你在這份書狀上有提到的單據,都列在上面。要記得编號並把證物資料及件數寫的很清楚,如:

附件一: 民國○○年○○月○○日借款契約書影本1份

附件二: 民國○○年○○月○○日支票號碼○○○○○○ XX銀行XX分行支票正本1份

12.日期及具狀人:寄出去的日期填上,具狀人處打上債權人的名字然後蓋章,撰寫人可以刪掉不用理他!!

大功告成…!!

如果對你有幫助要記得留個言謝謝合約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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